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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8:34:35 股吧网页版
科列技术: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2432 证券简称:科列技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事及列席董事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约束
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对外担保:董事会负责审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对对外担保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董事 2/3 以上通过;

(二)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董事会负责审核《章程》第五十条规定外的收购、出售重大资产事项;

(三)关联交易:审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在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时,达到董事会审核标准的,应按程序提交董事会批准,达到股东会审核标准的,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未达到董事会审核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

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提
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送出、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通知时限为5日。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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