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2415 证券简称:联合普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联合普肯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类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
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所有法律、行政法规调整为“法律法规”;
(4)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5)所有“种类”调整为“类别”。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变更、引用条款变更、
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
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联合普肯工程技术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联合普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规定,制订本章程。本章程中与法律、法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本
章程中与法律、法规、规章不
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为准。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
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北
北京联合普肯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针 京联合普肯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对石油化工企业进行技术咨询与服务的企业; 公司是一家针对工业企业进行为本行业呈现完美工程、捍卫装置安全是本公 技术咨询与服务的企业;为本
司的经营宗旨。 行业呈现完美工程、捍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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