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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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
2016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5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杨剑锋先生辞去董事和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剑锋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董事、总经 理职务。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批准杨剑锋先生辞职。由于杨剑锋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剑锋先生仍将继续履行董事的相 关职责,直至新任董事就任为止。
2、表决结果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杨剑锋先生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长孙邦祥先生为新任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聘任公司董事长孙邦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自本决议生效起计算,聘期5年。
2、表决结果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孙邦祥先生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选鲁韩均先生为新任董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同意提名鲁韩均先生为新任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信丰支行申请续贷流动资金1450万元,并以公司自用房产和土地作为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以自用房产和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物,向中国工商银行信丰支行申请续贷1450万元流动资 金, 贷款期为1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现行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于2017年1月4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关于推选鲁韩均先生为新任董事的议案》提交到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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