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苏州微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微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苏州微缔软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695520570F。
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微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uzhou Videasof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大道 1168 号品上商业中心 5 幢
27 楼 2711 室;邮政编码:21513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41 万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导致总额变更的,由股东会通过决议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依靠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开发高技术、高质量等级的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人民币 1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设置股东名册,置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郑立新、任卫国、李焕青,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 4,437,500 股、468,750 股、93,750 股,出资方式均为净资产,出资时间为公司设立时。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00 万股,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241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1241 万股,无其他类别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符合法律法规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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