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09
公告编号:2026-053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2026 年 1 月 21 日,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惠投资”)与
丹阳国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天惠投资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国发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神股份”)全部 791,290,3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045%,转让价格为 1.51 元/股。本次转让全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化工”)的一致行动人由天惠投资变更为国发集
团,一致行动期限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关于公司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权益变动报告书(减少)》(公告编号:2026-003)、《权益变动报告书(增加)》(公告编号:2026-004)、《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公司股份已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为了维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陕西化工与国发集团同意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公
司的经营管理并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签署《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丹阳国发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26-053
一、协议签署方持股情况
截至《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陕西化工持有公司股份 1,335,256,989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0.0000%;国发集团持有 791,290,32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7045%。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2,126,547,3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3.7045%。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致行动协议》由甲、乙双方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江苏丹阳签署。
甲方: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TX3WH5K
法定代表人:屈战成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 2 号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研发大楼 21 层
乙方:丹阳国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MA224EAX6X
法定代表人:张千荣
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港口东路 34 号
1、一致行动的目的
为保证乙方在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中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以及在公司的其他有关经营决策时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因此双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乙方确认甲方为恒神股份的控股股东,双方不因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而构成对恒神股份的共同控制。
2、一致行动的内容
2.1 乙方在处理有关恒神股份经营发展且根据法律法规和《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需要在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上进行提案或表决,以及在公司的其他有关经营决策时,均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2.2 以上一致行动的事项范围具体包括:
2.2.1 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处理须经恒神股份董事会、股东会批
准的事项时应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对恒神股份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增加或者减少恒神股份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对外投资、与其他方合资及合作、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与恒神股份经营发展相关的一切事项,以及其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恒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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