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根据《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会计审计和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自担任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公告编号:2026-011
东会审议。
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信息,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制订经理层成员 2024年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制订经理层成员 2024年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既定的考核制度与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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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执行,指标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考核过程公开透明,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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