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拟对 2 万吨/年高性能碳纤维生
产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一期项目”)追加投资 2.1 亿元,一期项目投资由13.2 亿元增加至 15.3 亿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中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本次对建设项目追加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 2 万吨/年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追加投资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小于 50%,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小于 50%,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0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的具体内容
为确保公司 2 万吨/年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项目投资的稳健性,落地产能
的先进性以及项目建设与业务开拓的匹配性,一期拟先建设 5,000 吨产能,原13.2 亿元投资包括一条干喷湿纺碳化线及一条大丝束碳化线,以及配套原丝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工程设施等。现统筹考虑整体建设与分期实施之间的经济性和合理性,拟一次性建成配套 10,000 吨产能的总图运输与公辅装置并增加二期土地的部分费用,故公司拟对 2 万吨/年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追加投资
2.1 亿元,即一期项目投资由 13.2 亿元增加至 15.3 亿元。
2.各主要投资方的出资及其他义务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无其他投资方及其他义务。
3.项目建设期
具体以实际项目完工时间为准。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资产□股权□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公告编号:2025-010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为对建设项目的追加投资,不涉及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经济效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应对市场竞争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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