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1
证券代码:832396 证券简称:开源证券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申请终止挂牌的议案,并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披露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经核对认为,公司报送的终止挂牌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要求,予以受理,并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编号:18102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067号),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事宜,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作出如下承诺:陕煤集团将回购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开源证券股份,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当时取得开源证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作为收购定价依据,最终的收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30日);
2、为未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当时取得开源证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作为收购定价依据,最终的收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期限
1、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1个月内,为本次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
公司股份。申请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2、异议股东应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材料通过现场送达或邮政快递EMS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原件。
(四)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联系公司。如因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周媛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联系电话:029-88365801
邮箱:zhouyuan@kysec.cn
公告编号:2018-057
特此公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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