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09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2390 证券简称:金海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彭科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决定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聘用人选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聘任黄张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 2024 年 5 月 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杨州先生辞任公司总经理,因工作需要聘任黄张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黄张裕,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工商管理
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
院(集团)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15 年 10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管理中心研究员、研发管理中心总监;2018 年 11 月至今,历任江苏金海风电塔筒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高耸构筑物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风电混塔分会副理事长、专家组成员。
公告编号:2024-029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任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耿树江、林晟、胡宗亥对聘任总经理的决策程序、任职主体是否具备任职资格等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同意聘任黄张裕为公司总经理。
四、备查文件
(一)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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