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832368 证券简称:佳创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佳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财务总监”调整为“财务负责人”;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
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佳创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佳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及财务总监。 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范围: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制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 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 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 (不含特种设备);包装专用设备销售; 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包 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 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品生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 工业机器人 产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 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 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口。电气安装服务。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
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
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公
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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