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1-25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832361 证券简称:众智同辉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01月0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公司于2019年01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有异议的股东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告编号:2019-004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按照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公告编号:2019-004
异议股东须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个转让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证券账号、持有的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权不再继续履行回购义务。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四、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路5号2-1幢305室
邮编:100176
联系人:宋芳苹
电话:010-51668992
传真:010-83681009
特此公告。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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