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1-25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32361 证券简称:众智同辉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1月0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经事后检查,部分内容出现文字错误需修改,公司现进行如下更正:
更正前内容: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
公告编号:2019-006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更正后内容: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9-006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无变化,且不会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影响。更正后的《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将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1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