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09
公告编号:2018-041
证券代码:832361 证券简称:众智同辉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
董事赵研因国外出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江苏同辉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将2018年06月06日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江苏同辉新材料有限公司27%的股权转让给王若水先生;鉴于该子公司注册成立时间较短
公告编号:2018-041
且注册资本均尚未实缴到位,故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次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股权转让后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0,000,000元(其中已实缴出资3,000,000元),持股比例为70%;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王若水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王若水先生系公司董事、总经理,系本次交易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股权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股权受让方王若水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对股权购买情况、交易价格情况、现金支付情况、税费承担/违约责任、协议生效等内容分别进行了详细约定;该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且众智同辉董事会、江苏同辉股东会均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后方可生效。以上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王若水先生系公司董事、总经理,系本次交易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临时借款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基于主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赵勤临时借款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款年化利率为5.22%。具体借款时间和期限、利息以公司与赵勤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为准。以上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8-041
赵勤系公司股东、董事,系本次交易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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