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13
公告编号:2018-032
证券代码:832361 证券简称:众智同辉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28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勤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除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江苏同辉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将2018年6月6日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同
公告编号:2018-032
辉新材料有限公司3%的股权转让给王若水先生;鉴于该全资子公司注册成立时间较短且注册资本均尚未实缴到位,故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次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股权转让后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97,000,000元(其中已实缴出资2,500,000元),出资比例为97%;王若水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00,出资比例为3%。
同时,本次完成股权转让以后,在王若水先生将其持有的3%的股权向其它第三方转让时,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王若水先生系公司董事、总经理,系本次交易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股权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股权受让方王若水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对股权购买情况、交易价格情况、现金支付情况、税费承担/违约责任、协议生效等内容分别进行了详细约定;该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且众智同辉董事会、江苏同辉股东会均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后方可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王若水先生系公司董事、总经理,系本次交易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32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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