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19
公告编号:2017-033
证券代码:832361 证券简称:众智同辉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班勇先生主持,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班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届满且公司已完成第二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因此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现选举班勇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 公告编号:2017-033
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止本公告日,班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与之前合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的原聘请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业务合作关系。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后,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33
(一)《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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