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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浙江益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1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一创投行 [2024]3 号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益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浙江益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益森科技”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益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一创投行。本辅导期内,原辅导小组成员宋垚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为了保证辅导工作质量,一创投行增加范本源为辅导小组成员。本次变更后,辅导小组成员构成为:范本源、杜榕林、贾玉莹、李家妮、杨郑宇、梁爽,由上述六名成员具体负责益森科技本期辅导的各项工作。该六名辅导人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的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一创投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安排符合相关规定。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一创投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报送的辅
导备案材料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获受理,一创投行于 2023 年 10
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益森科技进行了第四期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间内,一创投行辅导小组通过深入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沟通讨论 IPO规范要求、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等方式对益森科技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深入、系统的了解益森科技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对其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核查,进一步梳理
公司尚未解决的问题,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积极沟通,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

2、跟进辅导对象的经营运作情况

本期辅导工作开展期间,辅导小组与辅导对象管理层沟通交流,了解辅导对象的未来发展动态。同时,辅导小组与管理层就辅导对象业务经营的相关流程和未来经营方向提出了建议,积极督促辅导对象合规、稳健运营。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间内,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配合一创投行对公司进行了辅导,并及时解答公司咨询的相关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方面仍存在不完善之处,需要根据上市规范要求而不断地调整和完善,持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各项业务控制的执行力度。目前,辅导小组正对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辅导小组将协同证券服务机构根据全面尽职调查结果,持续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预防性解决方案,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一创投行将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督促辅导对象制定有效的内控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使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仍与本期一致,辅导人员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益森科技继续进行辅导工作,工作重点内容包括:

1、通过自学、个别答疑、集体研讨、辅导培训等多种形式继续督促辅导对象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针对调查所发现的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会同辅导对象董事、监事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及其他方式进行分析和解决;

3、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建立更加完善的现代化企业治理结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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