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32351 证券简称:美力新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1 月 2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6 年 2 月 6 日收到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
苏 1111 民初 6654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浙江叶源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关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飞龙
公告编号:2026-00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 年 1 月 18 日,原被告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被告将镇江市蓝海酒店
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原告,原告的承包范围为“客房装修”部分。约定开工日
期 为 2023 年 11 月 26 日, 竣工日期 为 2024 年 6 月 1 日, 总日历 188
天。合同价款约定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按照江苏省 2014 版系列定额为基价, 下浮 7%结算,合同约定在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其他条款按照原告和案外人 签订的《镇江蓝连酒店项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2023 年 11 月 26 日,原告提供了案外人山东蓝海装饰有限公司公布的开
工令,被告据此开始履行合同。截止到 2024 年 2 月底,原告完成智能客控工
程 1060461.31 元(含人工费 326792.01 元),客房 4- 13 层水电安装工程
3013963.71 元(含人工费 706782.22 元), 综合施工费用 4548100.13 元(含人
工费 1482562.02 元),以上工程款总计 8622525.15 元,人工费金额为 2516136.
25 元。
2024 年 2 月 25 日被告委托上海俊霆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计,并在
2024 年 3 月 22 日出具审计报告 ,认定到 202 4 年 3 月 22 日工程进度款为
2315 万元,该审计进度款中包含原告施工的项目工程款。
2024 年 4 月 18 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承诺书,称因案外人镇江蓝海酒店管
理有限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导致其付款遵受影响,被告承诺“ 镇江蓝海酒店 管理有限公司如未支付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应付进度款,由上诲美力 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先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 ……"。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问答订的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恩表示,对双方均有约 束力,被告针对农民工工资特别作出承诺,应当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被告委 托第三方作出的有关审计报告,并以此作为证据向案外人主张工程款,足以证 明被告自认其欠付原告款项,因此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以及被告的承诺,被告应 当支付原告费用。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告编号:2026-001
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合计 2516136.25 元(人工费暂计算至
2024 年 2 月底);
2、依法确认原告的工程款优先权;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全部由 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于 2026 年 2 月 6 日收到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在 2026 年2 月5 日
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浙江叶源装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 26929 元,由原告浙江叶源装饰有限公司负担。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