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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5:31:45 股吧网页版
汾西电子: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2346 证券简称:汾西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中船汾西电子科技(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因公司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所以删除《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等相关表述,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上述修订因涉及条款众多,由于未影响实质内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船汾西电子科技(山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 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依据《中华人 有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章程。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订本
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份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行。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三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 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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