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2 18:20:24 股吧网页版
汾西电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832346 证券简称:汾西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中船汾西电子科技(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 第三条 公司由发起人出资设立。股东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二十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 (五)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报告; 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
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
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
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
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
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
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
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股东查阅前款规定的材料,可以委
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进行。

股东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阅、复制有关材
料,应当遵守有关保护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

股东查阅、复制相关材料的,应当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三十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以及法定代表人计划,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以及法定代表 的变更
人的变更;

(五)审议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