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832346 证券简称:汾西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中船汾西电子科技(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 第三条 公司由发起人出资设立。股东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二十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 (五)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报告; 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
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
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
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
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
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
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
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股东查阅前款规定的材料,可以委
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进行。
股东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阅、复制有关材
料,应当遵守有关保护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
股东查阅、复制相关材料的,应当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三十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以及法定代表人计划,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以及法定代表 的变更
人的变更;
(五)审议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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