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招商证券
关于环渤海金岸(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分派预案无法实施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招商证券作为环渤海金岸(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因不符 不适用
合相关规定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5 年 12 月 26 日,环渤海金岸(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
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公司分
红的议案》,并于 12 月 29 日披露《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3),拟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进行权益分派,上述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拟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派》第九条“挂牌公司制定权益分派方案,应当依据公开披露且仍在六个月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的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 2025 年半年报权益分派事项时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将超过 6 个月有效期,该议案审议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公司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存在因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规定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派》第九条“挂牌公司制定权益分派方案,应当依据公开披露且仍在六个月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的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 2025 年半年报权益分派事项时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将超过 6 个月有效期,该议案审议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公司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存在因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规定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按规定规范运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环渤海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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