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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30 17:45:42 股吧网页版
巨鹏食品: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30



大同证券

关于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大同证券作为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及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核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的审计意见的风险提示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0)第011234 号),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的审计意见,具体如下: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鹏清真食品公司”)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巨鹏清真食品公司2019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由于未能对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审计而发表保留意见

我们系首次接受巨鹏清真食品公司委托,未能对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查核,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完成对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期初余额的审计目标。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巨鹏清真食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2、公司关于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的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2019 年度报告》及《关于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的公告》,公司存在如下情况: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2019 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7,056,354.99 元,本年计提 106,072,655.61 元(其中:母公司计提坏账准备金

106,072,646.09 元,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金 9.52 元),核销 0.00 元,期末余额

为 113,129,001.08 元 ; 2019 年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

2,116,635.04 元,本年计提 96,870,782.36 元,核销 0.00 元,期末余额为

98,987,417.40 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存货跌价准备金的政策,2019 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期初余

额 0.00 元,本年计提 97,243,102.14 元,核销 0.00 元,期末余额为

97,243,102.14 元”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经测算,将导致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300,186,530.59元,净利润减少 300,186,530.59 元。”

3、经营波动的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2018 年度报告》和《2019 年度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收入为

5,191,217.43 元,与 2018 年度收入 193,277,572.34 元比较,波动非常大。

4、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风险提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198,416,602.42

元,未弥补亏损-198,416,602.42 元,达 到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91,69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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