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2332 证券简称:巨鹏食品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0)第 011234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公司监事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意见说明如下:
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我们系首次接受巨鹏清真食品公司委托,前任注册会计师针对收入、成本、存货、购销往来余额等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仍然相关和重大,并且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合理保证与上述保留意见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期初余额的真实性、合理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巨鹏清真食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监事会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1、监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无异议。
2、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 2019年年报导致无法发表 意见涉及
公告编号:2020-019
专项说明无异议。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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