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2332 证券简称:巨鹏食品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六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三十六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十七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三十七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则,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保;
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担保;
1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10%的担保;
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保。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四十四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 第四十四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 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并事会应当提供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应当提供股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向 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公司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
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七十三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七十三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总数。
董事会、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条表决,对同一
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照提案时间顺序
进行表决,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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