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17:58:05 股吧网页版
海颐软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7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071

证券代码:832327 证券简称:海颐软件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程序科学化和民主化,规范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
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本细则及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告编号:2025-07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推举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相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证券部作为提名委员会秘书机构,为委员会日常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做好会议
组织、会务安排、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制作整理、会议资料的保管与送达和会议文件的规范等工作,负责与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联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研究、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领导提名委员会,确保提名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二)提议召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议程;

(三)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会议讨论的事项,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

公告编号:2025-071

靠的信息;

(四)确保委员会及时就所有事项进行讨论,并且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

(五)监督、检查委员会决议执行情况;

(六)签署委员会重要文件;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和本细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