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32327 证券简称:海颐软件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更正后 2022 年及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颐软件”或“公司”)经自主梳理,发现前期已公开披露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部分差错,公司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2-2023 年度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二十二条,“挂牌公司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要求改正或者董事会决定更正的,应当在被要求改正或者董事会作出相应决定后,及时进行更正。对年度财务报告中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为更好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因前期定期报告更正涉及数据修改、校验等工作量较大,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拟延期披露更正后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前期差错更正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报告的影响,投资者可先行查阅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2-2023 年度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将尽快完成更正后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对未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的前期定期报告,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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