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2327 证券简称:海颐软件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概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
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长期无法收回
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共计 40,566.04 元。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决策程序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公告编号:2025-013
规的要求及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
(二)《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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