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1
公告编号:2020-083
证券代码:832325 证券简称:ST 捷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2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东梅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金控”)于 2019 年
公告编号:2020-083
12 月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信鸽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鸽智尚”)提供了 400 万元贷款,杭州余杭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信鸽智尚的上述贷款向余杭金控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 269 号
1 栋 1 单元 9 层 1 号的房屋作抵押,为信鸽智尚的 400 万元贷款向政策性担保公
司提供了反担保,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现各方一致同意贷款展期并续签相关贷款合同,公司拟继续以上述房屋作抵押向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公司为上述贷款向余杭金控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捷尚人工智能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尚智能”)拟于近期向南京银行杭州未来科技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小微支行”)申请贷款 390 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尚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信鸽智尚、公司实际控制人尚凌辉及其配偶周王拟为上述贷款共同向南京银行小微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股东杭州中标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金服”)拟以其持有的公司 300 万股股票为上述贷款为南京银行小微支行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捷尚投资、信鸽智尚、中标金服拟同意授权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公告编号:2020-083
第九十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 第九十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
司的董事: 司的董事: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
事的情形; 事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期限尚未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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