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832323 证券简称:聚丰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 9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323 聚丰股份 2024 年 8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对拟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工作。依据董事会的审查结果,第三届董事会提请董事会换届,并提名姚惠明(连任董事)、陈必海(连任董事)、刘敏(连任董事)、王玉梅(连任董事)、蔡婧(连任董事)、姚尧(连任董事)、胡爱侠(连任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已就《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等法律法规中涉及的事项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最近 24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列为失信惩罚对象名单等不担任董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届监事会已完成对拟提名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工作,并提名何丽君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提名计华霞、陈阳福为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司已就《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 等法律法规中涉及的事项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最近 2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列为失信惩罚对象名单等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
(三)审议《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9,18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19,18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4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60,32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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