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4-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福华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票发行方案(修订2)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发行股票3,000,000股,发行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5.00-10.00元(含5.00元及10.00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元。截至缴款截止日,认购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票3,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00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15,000,000.00元。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326022号《验资报告》。2016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关于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474号,以下简称“《股份登记的函》”),确认本次发行股票3,000,000股,其中限售股3,000,000股,无限售股0股。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年9月9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相关要求,公司针对本次股票发行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设立资金专项账户管理的议案》,公司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设立了账号为38001019001001769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东莞证券及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账号为38001019001001769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18年7月3日销户,因此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6年股票发行方案(修订2)》,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拓展和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持续发展。

经核查,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的函》之前,未使用该笔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4,968,800.02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81,041.64

其中:支付场地租赁费 81,041.64

销户转出账户金额 39.05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49,880.71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