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6
公告编号:2021-062
证券代码:832310 证券简称:威奥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奥科技”或“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鉴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为充分保 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参 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了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送书面申报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62
4、未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1、挂牌时的原始股东:以 1 元/股价格进行回购;
2、通过股票发行认购的股票:以 1 元/股价格进行回购;
3、二级市场交易的股票:以 1 元/股价格和取得股票成本价格孰高原则回购;
4、终止挂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买入的股票:以交易成本价及 1 元/股孰低原则定价。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期限为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股份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 (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书面回购申报文件应通过快递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直接送至公司。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21-062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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