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05
公告编号:2021-054
证券代码:832310 证券简称:威奥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1 年 8 月 4 日,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奥科技”或“公司”)
收到交易对方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议案表决结 果的函》,告知公司“因其出售全资子公司克拉玛依金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一事未获股东会批准,拟终止本次交易”。收到上述来函后,公司于同日紧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起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公司”)持有的克拉玛依金源精细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基于《资产评估
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和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资
产作价为人民币 34,000.00 万元。公司拟按照 1.00 元/股的价格向同益公司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34,000 万股以支付交易对价 34,000.00 万元。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向新
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克拉玛依金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拟与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公告编号:2021-054
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重组相关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所有董事全部回避,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根据《公司章程》,上述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经全国股转系统完备性审查通过。随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相关公告修订内容的更新披露工作。
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因交易对方出售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事项被其股东会否决,向本公司发函提出
终止本次交易。
上述情况导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不再具有继续推进的可能,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障碍,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虽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但由于生效条件并未成就,故该协议并未生效。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第十八条之规定,公司承诺:自批准终止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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