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32298 证券简称:菲达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菲达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融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国融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山东菲达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融证券 ”)寄送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山东菲达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二、国融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国融证券已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履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职责。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四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用。
国融证券已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2025 年 8 月 19 日、2025 年 9 月 4
日向公司发送了《关于山东菲达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费的催收函》,并披露了相关风险提示公告,但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公司仍未支付欠付的督导费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规
定,国融证券决定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上述事项将于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如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存在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若公司对国融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其提出书面异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国融证券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公
公告编号:2025-042
司与国融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国融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山东菲达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山东菲达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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