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32298 证券简称:菲达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菲达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2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4 月 2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高密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已收到立案通知书,尚未缴纳诉讼费,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菲达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高天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高密市颐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25-030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高密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凤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凤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高密三利钢结构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8、 被告
姓名或名称:张志刚等 15 名自然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因本公司与被告山东高天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等主体相关担保责任纠纷。经查,本案所有法人被告之间存在相互投资和控股关系、人员混同、财产混同、办公场所基本混同,且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明显的交叉性,实系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控制的多个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上人员通过相互投资和控股方式、增减资等方式逃避债务,使原告的债权受到损害,依法应共同偿还所欠原告款项,故具状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共同偿还所欠款项本金 1650 万元及约定利息、违约金。
2、诉讼费用、保全费用、诉讼险保险费用、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0
(一)其他进展
该案件仍处于受理阶段,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依法维权,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若成功收回相应款项,则会对公司的经营方面产生有利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资金造成不利影响,对改善公司现金流有积极意义。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在充分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为案件开庭审理做好准备工作。后续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诉讼状》
(二)《案件受理通知书》
山东菲达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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