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07
关于对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 185 号
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生飞翔)董事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5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2025 年 11 月,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以 0 元价格转让所持有的全
资子公司海航云端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云端)100%股权至海口曦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口曦领)。截至 2024 年末,海航云端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011.22 万元,净资产为-23,535.33 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你公司自 2018 年起持有海航云端 100%股权,此
前海航云端的股东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净利润 23,727.64 万元,其中投资净收益 24,665.29 万元,主要为处置海航云端股权所致。公开信息显示,海口曦领成立于 2025 年6 月,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海航云端是否实际开展业务,你公司前期承接该公司股权的原因及对价;列示海航云端的资产及负债结构,说明主要债务构成、债权人、到期时间、还款安排及资金来源,说明你公司是否对
海航云端存在表外担保或隐性担保,是否对海航云端相关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出售股权后你公司是否仍实际承担还款义务,海航云端债权人是否仍对你公司享有追索权;
(2)结合你公司与海口曦领及其主要人员的接洽方式、时间,说明海口曦领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说明该公司是否专为承接海航云端股权而设立,该笔股权转让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实质为同一控制下的股权转让,确认投资收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已采取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合并会计处理和投资收益确认的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往来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3,369.02 万元,较期初增长 1,377.54 万元,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合计3,265.60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 96.94%。
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1,305.72 万元,较上年增长 236.9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1,955.32万元,较上年增长 431.60%,主要系往来款项增长所致。
请你公司:
(1)列示报告期内新增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明细构成、账龄、形成时间、欠款方名称、形成背景、欠款方业务规模及资信情况、约定还款时间、期后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具有真实商业背景,是
否存在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
(2)逐笔说明收到与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项的具体交易背景、对手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较上年明显增长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已采取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发表明确意见。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0 个交易日内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注:挂牌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在公开披露的回复文件中不得擅自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适宜公开的信息,可豁免披露并与我部及时沟通。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6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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