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8 15:32:54 股吧网页版
天丰电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8


公告编号:2025-051

证券代码:832283 证券简称:天丰电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刚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环球电源中心(葡萄牙)有限公司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规划的需要,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欧洲地区的出口业

公告编号:2025-051

务,
提升公司品牌在欧洲市场的影响力,公司拟在葡萄牙设立全资子公司环球电源中心(葡萄牙)有限公司,本次投资额为5万欧元。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环球电源中心(泰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泰国子公司申请BOI证书需要,为保障合规性,公司已将泰国子公司股权暂时转让至关联方。现已取得BOI证书,公司拟回购该公司该部分股权。根据泰国法律要求,取得BOI证书需要实际出资原注册资本的25%以上。故而上述关联方实际代为出资了该部分注册资本。公司拟以该关联方实际代为出资的金额进行回购。
2.回避表决情况:

实控人陈刚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匹配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搬迁地址。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前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118号;

变更后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临一街233号。

变更后的公司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25-051

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5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适用于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公司审议审计委员会特定先决事项)(如适用)
1.议案内容: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