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66
证券代码:832267 证券简称:诺君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等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利益,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章(电子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未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给公司利益或名誉造成损害,将追究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章者的责任。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第五条 公章(电子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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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第六条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人代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第八条 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第九条 公司因新设立、变更、原印章丢失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可刻制新印章。印章刻制应报所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确认,由总部印章管理部门办理印章刻制事宜。
第十条 印章启用由总部印章管理部门发布启用通知,通知中应注明印章全称、启用日期、保管部门及使用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印章由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指定部门(下称印章使用部门)分别进行管理,印章使用部门应设专门的印章专管员负责管理。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其对应的电子印章由总部印章管理部门保管,公司财务印鉴专用章由公司财务部保管。
第十三条 公司所有印章应入柜加锁,妥善保管,随用随取,用毕立即存于原处。
第十四条 公司印章使用实行事前审批制,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用印。
第十五条 印章的外借
(一)除工程投标和特殊情况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可以携带公司印章外,禁止公司领导和其他人员以任何借口私自携带公司印章外出办事。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印章管理部门使用,如确需携带出印章管理部门使用的,借用人应填写《印章外借申请审批表》,登记好外带印章的名称、事由、借出时间、归还时间等。并按印章外借审批流程批准。
(二)经批准将印章外借到异地使用时,借用人应负责印章在借用期间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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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使用或监督的责任。因工作原因需将外借印章交由公司其他员工代管的,需进行书面授权,明确代管期间及授权范围。
(三)印章外借使用完毕后,借用人应及时办理归还手续。
第十六条 印章使用要求
印章使用应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时间、用印部门或个人、用印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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