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2267 证券简称:诺君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因取消监事会,所以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2、“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3、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诺君安信息技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诺君安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
定,制订本章程。 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
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 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 责任公司的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
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110108764212599Q。
第四条 公司名称:北京诺君安信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诺君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Beijing NJ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董事长辞任董事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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