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2267 证券简称:诺君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267 诺君安 2024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王雪律师、刘素梅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审机构审计确认,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财务部门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后续发展计划,公司财务部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为确保公司稳定、快速、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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