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32266 证券简称:首帆动力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449 弄宝龙城市广场 1 号楼 3 层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剑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
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05
1.议案内容: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首帆动力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帆江苏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南通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种类,期限为一年。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杜剑峰与董事、副总经理戴静君夫妇,同意首帆江苏公司上述融资事项并在融资期间提供保证担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首帆江苏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内容及担保方式以首帆江苏公司与华夏银行南通分行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戚爱华、李自洁、金小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杜剑峰与董事、副总经理戴静君夫妇因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本议案。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首帆动力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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