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832248 证券简称:ST 安正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安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安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安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安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
部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具体事宜由董
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负责处理。对于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董事会秘书应按本制度的规定提出相关 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责任的认定与追究
公告编号:2025-060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指引、业务指南等法规,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内控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因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第六条 责任的追究程序:
(一)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负责人,负责举报的受理及审核、资料的搜集及汇总、处理方案的提出、上报及监督执行等;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本制度第五条所述情形时,均可向董事会秘书举报,董事会秘书受理举报后,应当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董事会秘书经过对举报的审核,认为该举报所涉属实的,应组织搜集并汇总相关资料、提出处理方案并将该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并抄送监事会,由董事会最终裁决;
(四)董事会在作出最终裁决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五)公司各部门均应严格执行董事会作出的裁决,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及督促裁决的执行。董事会秘书是年报差错的责任人的,董事长应该亲自或者授权其他董事按照本条规定处 理对董事会秘书的举报事宜。
公告编号:2025-060
第七条 责任的承担形式(以下各项措施可单独适用,也可并用):
(一)责令检讨并改正;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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