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832239 证券简称:恒鑫智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恒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475.86 万股,占股东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广东恒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四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 22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第七章 监事会...... 28
第一节 监事...... 28
第二节 监事会......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
第九章 通知、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32
第一节 通知...... 32
第二节 信息披露...... 33
第三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3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6
第十一章 争端解决机制...... 3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8
第十三章附则...... 38
广东恒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恒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系由其前身中山市恒鑫聚诚工
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以账面净资产折股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广东恒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Guangdong Handsome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西路 38 号。
经营场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凤凰路 8 号 A 幢一期一楼和二期一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600 万元(大写:贰仟陆佰万元整)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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