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2226 证券简称:新阳升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阳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3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徐建德
6.会议列席人员:朱燕、虞苏婷、虞鲁平、陈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4 年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销售和利润均有较为稳定的增长。为公司更好地发展,公司总经理从 2024 年工作总结和 2025 年工作计划两方面入手,总结和分析 2024 年度经营情况,计划和展望 2025 年度发展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03754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5)003754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157,207,857.68元,净利润62,180,662.2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计未分配利润为 114,732,863.74 元。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7.50 元(含税),共计派送税前现金17,266,800.00 元。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中国结算平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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