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有关要求,现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二)会计师执业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王高林、签字注册会计师霍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非近三年均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制定工作方案
在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重点展开。
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现场负责经理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三)项目质量控制
在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控制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专业技术复核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完善的项目质量控制流程,确保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信息安全管理
致同所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2024 年度审计报告结果
致同所按照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
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