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32217 证券简称:丰禾支承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徐州丰禾回转支承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6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徐州丰禾回转支承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
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徐州丰禾回转支承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组成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
事。监事 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
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公司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
公司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 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 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 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 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九)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或 者公司 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也 可以直接向 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监事会履行职权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 会计 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
第四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 办公 室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 常事务。
第五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 日前书 面送达全体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的举行
监事会会议应当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监事享有一票否决权 ,表决以记名方式进行表决。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的出席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亲自出席,监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时,可委托 其他 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明确代理事项和权限。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 会议 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 东 代 表 担 任 的 监 事 由 股 东 会予以撤换,公 司职工代 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予以撤换。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的内容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监事会会议记 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监事会会议记录的 保管期为10年。
第九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 事征集 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 征求意见时, 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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