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2213 证券简称:双森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 4 辆特斯拉进行资产处置,转让给关联董事胡勤军、段从军,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地树,采购部经理柯春燕。转让价格为处置资产的账面余值11,939.82 元/辆,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偶
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
长胡勤军、董事段从军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胡勤军
住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埭头蔡村一区 160 号
关联关系:胡勤军在公司担任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股比例为 0.11%。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段从军
公告编号:2025-009
住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埭头蔡村一区 160 号
关联关系:段从军在公司担任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股比例为 0.11%。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陈地树
住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埭头蔡村一区 160 号
关联关系:陈地树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 股,占股比例为 0.11%。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柯春燕
住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埭头蔡村一区 160 号
关联关系:柯春燕在公司担任采购部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和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资产账面余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合理,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情况及处置资产的账面余值作为参照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其它非关联方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将 4 辆特斯拉进行资产处置,转让给关联董事胡勤军、段从军,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地树,采购部经理柯春燕。转让价格为处置资产的账面余值11,939.82 元/辆。
公告编号:2025-009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能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及处置资产账面余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偶发性交易及业务,是公司发展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