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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1:12:54 股吧网页版
双森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2213 证券简称:双森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本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承担相关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本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直接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将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相关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7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5 年度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本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定价公允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股转公司的要求,所披露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的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为维护股东的利益而提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5-007
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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