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15:32:21 股吧网页版
永拓咨询:董事长、董事辞任公告(已取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32207 证券简称:永拓咨询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事辞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任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收到董事吕江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681,473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收到董事长吕江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681,473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任原因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董事长吕江先生因年龄及身体原因辞任董事长、董事职
务;其辞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在新任董事长选举前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吕唯实先生暂代董事长;吕江先生辞职后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权未发生变更。董事会将尽快完成增补董事、选举新任董事长,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吕江同志是永拓公司创始人,是一名意志坚定的共产党员,30 多年来,他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不忘初心、使命担当、永远开拓、砥砺前行。自 1996 年起,永拓开始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提供审计咨询服务,他作为国家涉密服务机构负责人,他也成为了政治保证和保密负责的第一责任人。他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理想信念坚定,一

公告编号:2025-045

颗红心永远跟党走,把党的事业看得比泰山还重!他带领全体职工已为国家服务了 30多年。

30 年多来,吕江同志在投身服务国家建设中,也获得多项荣誉。2003 年获得中组部建设办公室授予“工程建设审计优秀个人”;2011 年 5 月,被北注协党委评为优秀党
务工作者;2012 年 11 月,被新华社、经济参考等评为中国经济优秀人物;2013 年 5 月,
获得中国诚信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2016 年 6 月,被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评为“支
持工会工作合伙人”;2016 年 6 月,被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评为 2014-2016 年度“优
秀党务工作者”。2017 年,《抓党建就是抓发展工作经验》入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的《中国领导干部论坛》一书,吕江同志获得“全国思政治工作科学专业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2021 年,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授予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授予吕江“优秀党务干部”荣誉称号。

(一)在带领永拓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始终高举党的领导旗帜,坚持“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吕江同志带领党委坚持“党管发展战略、党管业务发展”,树立以“服务国家建设为己任”的企业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他始终倡导的治理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 20 大精神为引领,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坚持“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高质量发展”,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凝聚力量抓发展、实干前行,注重业务执业质量和风险防控,各项业务高质量平稳发展,展示了他作为一位老永拓人的担当精神!
(二)建立了永拓科学发展的战略道路,坚持“一元化领导、专业化管理、多元化服务”。始终牢记使命,吕江同志创立红色品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带领全体员工不遗余力地为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等重要政府机关服务,为国防军队服务,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支持改革开放,服务招商引资,服务“一带一路”。

(三)坚持党管业务,党管干部,坚持从严治党,重点加强诚信执业、廉洁执业教育,反腐倡廉,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吕江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严守执业底线,不被利益驱使,始终坚持依法治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曾在行业内首次提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