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2207 证券简称:永拓咨询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
工作,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项目组、分公司、子公司及控股投资
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的全资和控股的企业。
本制度所称控股投资企业,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三级及以下的企业。
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在本制度中合称子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涉及名词的定义:
(一)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实现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影响。
(二)潜在风险:是指可能对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产生影响,且尚未形成风险事件的各类情形。
(三)风险事件: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已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各类事件。
(四)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组织、制度、程序与机制、工具与系统、文化等,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五)新业务:是指各单位基于市场需求或技术创新开展的,超出原有业务范围,需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论证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1、各单位首次开展的,与原有业务无关的业务;
2、各单位首次开展的,与原有业务属于同一产业链,需对风险进行论证的业务;
3、从主业中延伸而来,为主业提供配套、辅助支持服务的业务,拟增加资源投入,发展成主业的业务。
第四条 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坚持“业务做到哪里,风控就要延伸到哪里”,覆盖各单位所有风险种类和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实现全级次、全业务、全流程、全员化的风险管理。坚持“风险并表”管理理念,将产生风险和损失时,对公司造成显著影响的非会计并表企业纳入风险管理范围,实现对承担实质性风险业务企业的全面覆盖。
(二)有效性原则。在确保全面风险管理相对独立的基础上,使风险管理更加贴近市场和业务,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将风险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 前瞻性原则。积极研究和辨识外部市场和监管形势变化,主动跟踪、分析、报告内外部重大风险以及对本单位的影响,提高对各类风险的辨识评估、
监测预警、分析干预能力,保障各项业务稳健经营。
第五条 全面风险管理由“公司—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分级分类实施,
按业务类别和风险类型,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决策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干预应对的管理机制,推动风险事件处置化解,推动职能部门流程改善和管理提升。
第六条 本制度为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性制度。公司结合适用范围、效力层
级等,构建以本制度为核心,各领域规章制度为基础,覆盖全面、分级分类、管控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第七条 各单位应按照职能分工,针对重点风险管理领域,以及风险较高的
业务,制定风险管理专项制度、操作规范或指引。制定时,要严格落实各项风险管理要求,明确相应管控措施,有效防控风险,并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对相关风险管理专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 各单位应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为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必
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 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一节 公司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九条 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