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0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北京易科势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生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基本情况
因易科势腾已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易科势腾仍未足额缴纳督导费用,故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长江证券拟单方解除与易科势腾的持续督导协议。
长江证券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履行了书面催告及风险揭示、送达通知和披露通知等程序,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文件。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长江证券和北京易科势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易科势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易
科势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2 年 2 月 8 日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北京易科势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风险提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易科势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主办券商期间,将继续协助北京易科势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办理日常业务等,并
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挂牌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北京易科势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易科势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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