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证券代码:832196 证券简称:秦森园林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秦森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规则,本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秦森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秦森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和监事会依法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规范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秦森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
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 事
第四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得
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
也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其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兼任或担任公司监事;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七条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
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
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十一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
者建议。
第十二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
第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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